原评审细则为:

课题评审委员根据所有申请项目的科学价值,研究设计完整性和可执行性进行评分。每份方案需3位盲审专家评分,给出A(优先资助)B(资助)、C(暂缓资助)三个等级,方案得到3项评分,如该项目得到三位专家的A评分,即A级方案,为必须资助,得到3位专家给出2A评分、1B评分或1位专家给出A评分、2位专家给出B评分,即B级方案,B级方案约有一半以上可以资助,方案中有1位专家给出C评分,即C级方案,则暂缓资助。如评分结果C级方案较多,B级以上方案数不够资助数量,则根据每个项目的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列,遴选出进入终审的项目。

202011月30日与主席团专家沟通细则后,对原评审细则进行修改,故进行补充说明。补充说明内容如下:

课题评审委员根据所有申请项目的科学价值,研究设计完整性和可执行性进行评分。每份方案需3位盲审专家评分,并给出A(优先资助)B(资助)、C(暂缓资助)三个等级。如1份申报材料的评分中有一个资助等级为A(优先资助),则为A级方案,即能进入终审;如没有A(优先资助),均为B(资助),则为B级方案;如没有A(优先资助),有C(暂缓资助),即C级方案,则暂缓资助;如A(优先资助)B(资助)项目较多或较少,超出或不满足资助数量,则根据每个项目的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列,遴选出进入终审的项目。

特此说明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北京康华中西医发展基金会

202011